Welcome to 霧社事件(Wushe Incident)

A historypin channel with collection, tour, and map for Wushe Incident, created by 國立中興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(NCHU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Humanties and Socail Sciences)


1. 什麼是Gaya/Waya?(泰雅族稱Gaga

郭明正認為,與Gaya/Waya意義較趨近的漢語,應是「賽德克族的文化、社會規範、祖訓或族中律法」。賽德克族沒有文字,故Gaya以口傳方式 (神話、傳說、故事)進行世代傳承,它是歷代祖先生活智慧的結晶,教導著子孫如何「趨吉避兇」的啟示,這些「祖訓」便是賽德克族人信仰行為的具體內容

因為地方語言上的差異,賽德克族德路固及德固達雅語稱Gaya,都達語稱為Waya,但本質與內涵上並無不同。漢語當中不太容易找到可以概括傳達Gaya/Waya的對應詞,郭明正認為,與Gaya/Waya意義較趨近的漢語,應是「賽德克族的文化、社會規範、祖訓或族中律法」。要瞭解賽德克族的文化內涵,必先瞭解他們的Gaya/Waya,而要瞭解Gaya/Waya則必須由Utux作為切入點。在泰雅族傳統的信仰觀念中,擁有Gaya/Waya的事物便有許多「禁忌」,這些禁忌來自對崇拜對象的尊敬,故在日常生活中,必須遵行Gaya/Waya規範。禁忌且代表著一種懲罰與死亡的力量,賽德克族人透過對禁忌的遵守體驗Utux神聖的臨在,褻瀆Gaya/Waya必遭報應賽德克族人,將Gaya/Waya融入自我的生命,終身奉行不渝,窮畢生之力實踐作為一個真正的人(Seediq Bale)該做的事,冀望對家庭、部落及族群有所貢獻,若說賽德克族是以Gaya/Waya力族的族群絕不為過。
GayaUtux(神靈)所訂的,故人不可更改,UtuxGaya以夢顯現於人。賽德克族沒有文字,故Gaya以口傳方式 (神話、傳說、故事)進行世代傳承,它是歷代祖先生活智慧的結晶,教導著子孫如何「趨吉避兇」的啟示,這些「祖訓」便是賽德克族人信仰行為的具體內容。郭明正(201251)指出,有人將Gaya/Waya視為奇風異俗或太過簡化的與漢語的禁忌、迷信劃上等號,或將它視為共食共罪的集團,這些都是族外人的講法與理解,與賽德克族人對於Gaya/Waya的認知與理解很難有交集、共識,既不足以解釋Gaya/Waya的內涵,更常帶給族人莫名的困擾。
參考:郭明正,2012,《又見真相:賽德克族與霧社事件-66個問與答,面對面訪問霧社事件餘生遺族》。臺北:遠流。黃國超,2001,《「神聖」的瓦解與重建-鎮西堡泰雅人的宗教變遷》。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論,未出版。


2.神靈
第一表  神靈名稱對照表

霧社番
韜佗番
卓犖番
神靈
utux
utux
utux
善神
utux malu
utux malu
utux malu
惡神
utux naqah
utux naqah
utux naqix

賽德克人們稱「神靈」為utux,有善惡之別。善靈能保護人們,使其避開災難,又能傾聽人們的祈求;惡靈恰好與之相反,不僅拒絕人們的祈求,還會發怒降禍。因此,當族人在夢中遇見神靈,許了願,卻無法現實,便知是遇見惡靈,因而感到萬分恐懼;若願望達成,則知是遇見善靈,對之更加崇敬。神靈的善惡無法憑外形來判斷,若人們夜間常有呼吸阻塞的情形,即是惡靈來戲弄的緣故。掐住咽喉的神靈有可能是當事者的雙親、祖先,或是外人的靈。雙親的靈不見得是善靈。賽德克族相信,凡阻攔當事者行為的神靈皆為惡靈,而任其為所欲為的靈則為善。因此,若有人得了吉夢便可前往出草,但途中若遭逢危險,即是善靈遠離,惡靈取而代之的結果。
一般咸認善人死後其靈必成善神,惡人死後其靈必成為惡神。善人之靈為保護社人,常守於離社不遠的山上;反之,惡人之靈則飛得遠遠地。通往冥府的路無任何危險,亦無困難,因為那是神靈經常飛往之處,所以道路無險易之分(霧社番)。人往生埋葬之後,其靈即隨同遺物前往棄物場(丟棄往生者遺物之處),並且四處徘徊飛翔,若見人要去狩獵便跟隨在其身邊。若遇災難,則是惡神相伴所致。(韜佗蕃)
所有神靈皆是祖先的靈,善人死後成為utux malu(善神),惡人死後成為utux naqah(惡神)。神靈聚集在濁水溪上游名為Tuhan之處,人們相信人死後皆會前往該處。(卓犖蕃)
某夜曾有三人前往獵鹿,當其走進森林時,剛好密雲遮月,路太暗無法前進,正打算轉身返社時,赫然見一龐大巨人,驚嚇之餘以為是敵人,趕緊舉槍準備射擊,但巨人卻忽然消失只留下寬約二間的火燄。[1]一行人面面相覷,互問看見人了嗎?但每個人都說不見人影,只見火焰。這恐怕是指敵神即將前來取我們的首級。不久之後,其中一位青年死了,敵神雖未取走其首級,但卻奪走了他的生命。所以,社眾就相信凡遇見敵神者必死亡。(卓犖蕃)
凡是人都擁有一個utux(靈),夢是靈魂遊離所造成。因此死亡是個永久的夢,而夜夢是只是短暫的死亡。
暴風、旱災、洪水以及豪雨等皆utux naqah(惡神)所為,卻平息其憤怒,必須將一隻雞扔入溪流並祈禱。不過,沒有限定是公雞、母雞及其顏色。[2](霧社蕃)
其次,日、月、星辰、雷、電等均非神靈;豬及其他動物皆無靈,只有狗擁有utux(靈魂);中央山脈上形似人的巨木,其內有靈;深山林中亦有神靈,人在夜間經過森林時,常常會被神靈叫住。
風係由稱之mniq gsilung rqnux之物所引起,當祂搖頭就為起風。有時人在不該工作的時候工作,祂會察覺異狀而開始搖頭。mniq gsilung rqnux可能是指鯨魚。(卓犖蕃)


3. 什麼是惡靈?

在賽德克族的認知中,被人殺害、自殺、意外死亡、其他死於非命、臨終無人看護的人不得前往靈界,將永留該地對活人作祟。這些「不好」的死,也就是一般學者所認知的「橫死」的內容。橫死而作弄於人的靈,也就被稱之為「惡靈」。

賽德克族人認為這些鬼因為無法渡過虹橋,靈魂因而在該死亡地徘徊不去,所以到處都有(眉原群)。老一輩認為這些人的靈魂因不受祭祀,所以會出來找東西吃,故在森林或戶外吃飯時,多需將一小塊肉或小米糕等食物,丟置於附近,乃是因為怕惡靈因為想吃,而生人沒有給,因而導致惡靈的不滿故捉弄。小泉鐵1928在霧社的調查便有「常供祭品的人不需害怕utux」的講法。
參考:黃國超,2001,《「神聖」的瓦解與重建-鎮西堡泰雅人的宗教變遷》。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論,未出版。


4.禁忌
1)霧社番(Tgdaya
◎開始割粟時,禁止觸碰魚類及dehung(菌類,俗稱「雞絲菇」)。
◎播粟期間,禁食烤雞,但可以水煮。地瓜亦不可烤食。
◎開始播粟時,禁止以熱水洗手腳。
◎開始播粟時,禁止熄滅爐火。
◎外出狩獵時,家人禁止食用橘子、tlahi(柚子)、pixin(蔥的統稱,此處是指「蕗蕎」)、rango(海州常山臭梧桐之樹蟲),以及bnae(野金桔)等。
◎有人出草,家中不可斷火,亦不可紡麻或織麻。
◎社中有人死亡,整日禁止外出,此稱mtbasi/mbasi。出草必須延至次月。
◎母雞唯老人可以食用,壯者忌食。
◎宰殺獸類後,不食用其begax(睪丸)、puyuy tburopuyuy bilaqpuyu qolic(以上均為腸子的一部份)。

2)道澤(Toda
◎粟穀未成熟時外出狩獵,必引強風侵害農作物。
◎有人死亡,當晚及次日皆須停止工作,安靜待在家中。
◎有人死亡,禁止拿取穀倉的穀物,亦不可下田耕作。但不知者不在此限,神靈不會懲罰不知情者。
◎家有新生兒誕生,一個月內不外出狩獵。違反者,必須宰豬謝罪,邀集社眾,分配豬肉串給大家。若不謝罪則必有暴風來襲。
◎為結婚而釀造的酒尚未釀好時,禁止前往狩獵,以免獵犬途中暴斃。
◎欲前往狩獵時,聽聞社內有人死亡,一兩天內禁止外出。已準備好的小麻糬必須丟棄重新準備。
◎社內若有男女私通,狩獵者必無獲而歸,還會引起旱災連連無農收。

3)太魯閣(Truku
◎凡啖人屍的狗,必須立即宰殺並丟棄。
◎忌諱近親結婚。
◎禁止進入病人的家。倘若非入不可,必須西灰燼進入。此乃是唯恐外人帶來惡風加重病人的病情之故。
◎禁止於親戚、兄弟面前有猥褻的行為或談話,若有不知而犯者須挨打之。
◎家有新生兒誕生,家人三個月禁爬高山。違反者,將有暴風損壞農作物。
◎新生兒和產婦的衣服三個月不得在屋外清洗。若違反則必起暴風。
◎產婦頭上必須纏綿布三個月,以免引來暴風。
◎嬰兒的臍帶脫落後十天之內,禁挖地瓜或外出耕作。
◎病人家中禁止飲酒,家人亦禁止觸摸酒器,參加酒宴亦不可飲酒。
◎母豬臨月卻性交,宰食公豬。
◎小豬生來殘缺,宰殺之。
◎豬咬衣服或吃雞食,須宰食之,否則飼主將墜崖而亡。
◎母豬咬食自己生的小豬食亦宰食之,以免飼主墜崖身亡。
◎新生小豬若是腿部先出來,則須宰殺,以免飼主家新生兒也發生相同情形。
◎彩虹是神橋,用手指祂,手指會彎掉。
◎社中有人出草或出獵時,嚴禁結婚,亦不可參加他社婚禮。

5、占卜
1sisil鳥在左右兩邊猛啼,表吉兆,必有獵物。
2sisil鳥在左右任一邊無力啼叫,表凶兆。橫越道路或左右亂飛亦同。
3sisil鳥在左右任一邊飛翔,表示吉兆,必有獵物。
4)丈夫打噴嚏,表示妻子正在談論他。
5)妻子打噴嚏,表示丈夫正在談論她。
6)女人打噴嚏,表示有男人正在談論她。
7)男人連打兩個噴嚏,表示妻子以外的女人正在談論他。
8)男人連打三個噴嚏,表示妻子正在談論他。
9)男人連打四個噴嚏,表示妻子以外的女人正在談論他。
(以上卓犖蕃)

6、夢占
1)霧社番(Tgdaya
◎夢見祖先賞賜肉品,乃有獵獲之兆。
◎夢見祖先,但未獲賞賜肉品,乃無獵獲之兆。
◎夢見死亡,乃己身將亡之兆。
◎夢見生病,乃自己將病之兆。
◎夢見獵物,乃有獵獲之兆。
◎夢見溺水,乃將遭不幸之兆。
◎夢見遭遇之災,亦為將遭不幸之兆。
◎夢見砍竹,乃可設圈套捕鼠之兆。
◎夢見砍樹,亦同上。
◎夢中雖為平日模樣,但卻跌倒,乃將遭不幸之兆。
◎夢見背負獵物倒地,乃是有獵獲之兆。

2)太魯閣(Truku
◎夢見飲酒,乃有獵物之兆。
◎夢見訪客,乃將有人前來討論事情之兆。
◎夢見老人進來,乃長命之兆。
◎夢見少女進來,乃有獵物之兆。
◎夢見獲得他人餽贈蕃布及酒等物品,還有在田中小屋獲得他社人的鹿角者,表示必獲得鹿角。
◎夢見遺失菸斗而遍尋不著,乃其子將病亡之兆,但若尋獲,則表其子病體即將痊癒之兆。
◎夢見被狗咬,乃將生病之兆。
◎夢見赴酒宴而未飲酒,乃無獵物之兆。
◎數人出獵時,即使有幾個人做惡夢,但只要有一人夢見其雙親餽贈物品,表示必有獵獲。

7、巫術
賽德克族得克各社皆有數名替人治病的巫師,且皆為婦女。年紀大的婦女只要有意願,皆可學習此術。
巫師幫忙治病,若病人康復後,需贈送巫師一塊蕃布或一把小鍬等物品當作謝裡。病人若亡,巫師不可受其禮。(霧社蕃)
這些巫師生病向來不服藥,唯有被蛇咬時會將gamin qhuni(樹根)搗碎,將汁塗在傷處後以布覆蓋,出血時則僅敷上曬乾的蓬葉。


8賽德克族信仰的終極關懷—過虹橋 /神靈之橋(hongu utux

信仰的象徵不是獨立存在的,它們都出現在傳說故事裡面。「虹橋」(hongu utux)在口傳中象徵著賽德克族人邁向永生的最後一段旅程。虹橋象徵提醒著泰雅人「進靈界」的資格,這樣的資格又與兩性的文面成年禮儀作了巧妙的結合。是故取得紋面進入靈界可說是泰雅人信仰生活中,最關鍵的動力來源。

使觀念轉變成象徵,是至高無上之物的特性,也是信仰的本質。被公認為終極關懷的信仰,只能以象徵為語言。信仰的象徵不是獨立存在的,它們都出現在傳說故事裡面。「虹橋」(hongu utux)在口傳中象徵著賽德克族人邁向永生的最後一段旅程。
男子在世時,要狩獵及出草,大量獵取山豬、鹿及敵人首級。據說當其死亡時,這些獸類及敵人會成為隨從,在前往靈界時,不僅有威勢,且在靈界的祖先也會為了迎接此威勢大的子孫,而以同等之陣勢出迎。相反的,一次也未曾獵獲野獸或敵人首級的人就無隨從,不僅途中頗為寂寥,而且也沒有人從靈界來迎接。在抵達靈界前,有一大沼池,上面架著獨木橋(其他群或說為虹橋)。這一座橋只有有勢力的頭目和番丁能度過,而一次也未獵獲獵物或首級的人,將無法度過此橋。婦女也是擅長織布者才能通果此橋,而不擅長的,則必須迂迴池畔。傳言在橋頭有Utux檢查(虹橋審判),手掌有血跡的男人(曾獵首)、手腕帶著銅腕飾的女人(擅織布)得安全通過,其他人則拒絕通過。
虹橋象徵提醒著泰雅人「進靈界」的資格,這樣的資格又與兩性的文面成年禮儀作了巧妙的結合。取得進靈界的資格濃縮在「文面」的條件,賽德克族人生前遵行Gaya/Waya不犯錯,勤勞於狩獵、獵首、織布等生產,其目的無不是為取得文面資格,死後進靈界與祖先相聚。是故取得紋面進入靈界可說是泰雅人信仰生活中,最關鍵的動力來源。


9. 神靈之橋(Hakaw utux(LINK賽德克文化)有何文化意象?

神靈之橋(Hakaw utux)是綜合賽德克部落一些零碎的記憶,交織而成具有豐富象徵意涵的文化意象。神靈之橋不只是自然現象的一部份,也是賽德克部落跨越生死兩個空間的橋樑。
從自然現象的部分來說,看見神靈之橋出現在天空,賽德克部落族人相信,這是編織神靈將捲走狂風暴雨來襲的前兆,隨之而來的會是雨過天晴。
從跨越生死空間的觀念來說,賽德克部落族人相信,生命終極的關懷就是,人離開世界之後,能跨越神靈之橋(Hakaw utux)進入他們靈魂最終的歸宿。
為了進入祖靈的世界,他們必須努力成為一個賽德克身份在世為人的生活樣貌,這個樣貌是由編織之神(utux tmninun)所創造的,亦即,成為一個巧奪天工的織女,以及驍勇善戰的獵人。
透過神靈之橋(Hakaw utux)、文面(patas dqras),以及織品(tmninun),這些賽德克部落自我身份認同的標記,都在強烈地表達,在文化意象上,賽德克部落必須將生命連結到創造他們生命的編織之神,因為那位無形、無像、無性別的編織之神,無時無刻以超自然的方式存在,因此,無論生或死,永遠會以編織之神所創造出的賽德克身份存在著。

■以上內容請參考:郭明正,2012,《又見真相:賽德克族與霧社事件-66個問與答,面對面訪問霧社事件餘生遺族》。臺北:遠流。黃國超,2001,《「神聖」的瓦解與重建-鎮西堡泰雅人的宗教變遷》。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論,未出版。《蕃族調查報告書‧第四冊‧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》。臺北市:中研院民族所。20117月,頁27-35Kumu Tapas(姑目荅芭絲),2004年,《部落記憶霧社事件的口述歷史()》。台北市: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,頁282-283



[1] 「間」為日本舊度量衡長度單位,一間為2公尺。
[2] 郭明正表示,扔雞入溪流以平息天災,並限定使用未曾交配的一對公雞母雞,公的必須是已開始會鳴叫,Tgdaya語稱之為rodux giyas;同時須將這對雞裝扮得光鮮亮麗。此對雞是由頭目或有一定地位的部落族人所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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